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和档案调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5月10日前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并签署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要求和承诺书详见附件1。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我院近期会按照研招网系统中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寄送《调档函》,拟录取考生凭《调档函》于5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学院(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寄的理由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9月1日),否则不予录取。(暂缓邮寄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
三、邮寄方式建议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海峡柔性电子(未来科技)学院B106,收件人:沈老师,电话:0591-22869049。
四、如在办理录取相关事宜中遇到问题,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致电我院办公室电话:0591-22869049(沈老师)。
附件1:体检项目清单、体检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