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师大实验〔2021〕15号)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进行未经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活动。
1.涉及高风险等级(一级)危险源的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调整使用项目,在建设立项编制建设方案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涉及较高风险等级(一级、二级)危险源的各类教学科研活动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1)教学实验课程修订教学大纲时对所涉及的实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教师科研项目中涉及的实验项目在项目立项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3)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及的实验研究在选题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点击以下链接下载评估表。